中新社臺北11月25日電 (記者 鄭巧 劉舒凌)歐洲在台商業協會25日在臺北發佈2015建議書指出,臺灣如要與香港及新加坡爭奪金融中心地位,仍須多加努力,特別是要放寬對大陸投資的限制。
  建議書指出,臺灣不該安於現狀,應懷抱企圖心與決心,朝“智慧城市先鋒”、“醫療創新中心”、“區域金融中心”和“再生能源櫥窗”等四大願景邁進。其中,如要成為“區域金融中心”,臺灣應擴大投資產品的範疇、放鬆對專業投資人的限制,並放寬對大陸投資的限制。
  歐洲在台商會理事長尹容(GiuseppeIzzo)在建議書發佈會上表示,現行對大陸投資的管制措施,損害臺灣金融市場的發展,使臺灣在與新加坡等其他金融市場競爭時備受束縛。臺灣雖已成為重要的人民幣離岸中心,但仍須採取進一步措施提升競爭力,包括:在海外債券方面取消對大陸的投資限制;讓更多大陸企業及上市的城市商業銀行能合法發行寶島債;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的授信範圍擴大到大陸。
  歐洲在台商會表示,許多歐洲企業為使供應鏈的效率達到最高,在大陸製造一些產品及組件。但近年臺灣主管機關仍繼續禁止或管制許多大陸制產品,如此會拉高保護主義,與臺灣成為區域中心的目標背道而馳,應該取消對大陸製品的禁令。
  歐洲商會每年11月公佈建議書,今年的主題是“擘劃臺灣未來”,涵蓋23個委員會提出的116項議題,其中64項為過去幾年尚未解決的問題,52項為新問題。(完)  (原標題:歐洲在台商會建言:放寬對大陸投資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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