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居民大病保險昨啟動,市醫保局提醒——
  新快報訊 記者占文平 通訊員時嘯華報道 廣州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昨日正式啟動,259萬參保人遇上大病除了可按居民醫保正常報銷,還可額外“二次報銷”最高12萬元大病保險,而個人無須另外交錢。市醫保局提醒,9月1日之後產生的費用才可納入報銷範圍,報銷時系統將自動結算,不用參保人跑腿。
  交了明年的醫保費才能享受
  明年起,廣州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將“並軌”,合併成城鄉居民醫保。屆時,每年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劃撥一部分資金,用來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保險,以此作為大病保險的支出。對於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來說,意味著不用額外繳費,即可在城鄉居民醫保正常報銷的基礎上,享受大病保險。
  市醫保局表示,本次提前啟動的大病保險主要是針對214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及45萬從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明年起大病保險才會覆蓋廣州市全體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在此之前(即2014年9-12月期間),已參加2014年新農合的參合人員,繼續按新農合現規定享受大病保障待遇。
  需要註意是,已參加廣州市2014年過渡期城鎮居民醫保及2014年從化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才能從9月1日起正式享受大病醫保待遇。“參加了城鄉居民醫保,才能享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所以還沒繳費的,提醒繳納201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費用。”市醫保局副局長何繼明說。
  9月1日之後的費用才可報銷
  根據規定,一個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即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大病保險累計最高報銷額度為12萬元。如果參保人此後都連續參保,從2017年起,大病保險最高報銷額度可達15萬元;從到2020年起,最高報銷額度可達18萬元。市醫保局解釋,此舉旨在鼓勵參保人連續繳費,避免“有病才參保,沒病就不參保”。
  但在具體報銷時,也有一些條件限制,包括:參保人因病住院或進行門特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才納入大病保險報銷範圍,“也即報銷的範圍跟城鄉居民醫保可報銷的3個目錄(基本醫療報銷用藥範圍、診療項目範圍、醫療服務設施範圍)一致,像屬於乙類自付目錄個人自付那部分就不可以”。另外時間點上,9月1日之後產生的費用才可納入報銷範圍,“好比某參保人8月底住院,那9月1日之前的費用就不能納入大病報銷的報銷範圍,9月1日後的才可以。”市醫保局副局長何繼明解釋道。
  大病保險具體該如何報銷?市醫保局表示,大病醫保也是在本市社保定點醫療機構實行系統即時結算,參保人只需持本人的醫保(社保)卡就醫,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就能享受到大病醫保“一站式”報銷,無需另外跑腿。但需要說明的是,因異地就醫、信息系統故障等原因導致無法即時報銷的,則需通過零星醫療費報銷方式申報大病醫保待遇。
(原標題:9月1日前產生醫葯費用不能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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