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轉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報告介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後,國家發改委根據全會精神對發展規劃法草案進行了修改,已於2014年4月報送國務院法制辦,目前正在再次征求有關部門、省級政府、社會公眾的意見。
  去年12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國務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會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致函國務院辦公廳,請研究處理審議意見。國家發改委會同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對審議意見進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梳理了有關情況,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審議意見提出,加快發展規劃法起草工作,儘早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把五年規劃的編製、實施、評估納入法制軌道,增強規劃的約束力和嚴肅性。
  2001年,原國家計委啟動了規劃體制改革研究。2005年,《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製工作的若干意見》印發,明確了規劃定位。
  國家發改委的報告認為,我國建立了規劃體系,規範了規劃編製程序,為更好開展規劃工作和立法研究奠定了基礎。自2009年起,國家發改委研究起草了發展規劃法草案,征求了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級發展改革委意見,並通過了專家論證。
  報告提出,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法制辦將根據各方面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發展規劃法草案,爭取儘早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發展規劃立法,完善國家規劃體系,規範規劃編製程序,保障規劃順利實施,充分發揮規劃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指導和約束作用。
  儘快出台政府性債務管理文件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報告提出,儘快出台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建立以政府債券為主體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嚴格控制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並分類納入全口徑預算。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提出,應著力防控政府性債務風險,摸清地方政府性債務底數,明確負債過高地區化解債務的舉措,制定地方政府債務監督管理制度,強化各級人大對本級政府債務收支的監督。
  國家發改委的報告介紹,“十二五”規劃實施以來,為防控政府性債務風險,國務院有關部門採取了若干措施。審計署開展了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財政部、銀監會等部門制定了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管理措施,規範了地方政府、事業單位、融資平臺公司的舉債融資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發放政府性貸款的自我約束有所增強。審計署將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審計內容納入即將出台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堅持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強化審計結果運用,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審計結果,強化問責追責、公開透明。
  報告提出,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既要合理安排政府投資規模,又要在完善法律法規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基礎上,充分利用並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運營,逐步建立多元、可持續的政府投融資機制。健全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強化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監管。全面動態監控地方政府性債務並逐步公開,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編製地方政府資產負債表。對地方政府性債務實行分類管理,對高風險地區,重點監管債務規模是否增加、償債措施是否到位;對低風險地區,重點監管舉債措施、債務資金使用是否合規。把政府性債務納入政績考核,加強任中的考核、審計和追責,防止盲目舉債。強化各級人大對政府性債務的監督,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追究造成資源嚴重浪費者責任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報告提出,提高發展質量指標在政績考核體系中的權重,對造成生態嚴重破壞、盲目舉債導致嚴重債務風險的,實行責任追究。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提出,各地區提出的“十二五”時期經濟增長目標普遍高於國家規劃目標,應正確把握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經濟增長速度的關係,研究制定准確反映經濟發展質量效益的統計指標體系,引導和推動各地區轉變層層加碼、追求過快增長速度的理念,更加註重發展質量。
  國家發改委的報告介紹,發改委在開展“十二五”規劃實施中期評估時,要求各地區根據形勢變化和評估情況,合理調整修訂有關發展目標和任務,22個省(區、市)調低了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的經濟增長速度預期目標。
  報告提出,國家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引導各地區合理確定經濟增長預期目標。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不單以地區生產總值及增長率來衡量各地區的發展成效,地方各級黨委、政府不單以地區生產總值及增長率排名來評定下一級領導班子的考核等次。國家統計局將加快建立健全有利於引導科學發展、樹立正確政績觀的統計指標體系。
  將堅決清理地方政府優惠政策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報告提出,堅決清理廢除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中採取的土地、資源、稅收、電價、補貼等優惠政策,避免行政手段對市場信號的扭曲、對社會資本的誤導,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提出,當前產能過剩領域之廣、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應當更多依靠市場手段、通過市場競爭實現優勝劣汰,並加強分類管理,淘汰過剩產能中的低水平重覆建設、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繼續發展急需的新材料新產品。
  國家發改委的報告提出,在產能過剩行業,加強對社會資本投資的引導,實行對行業內項目的分類管理,併發揮行業準入、用地、環保、信貸等政策合力,推進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各項工作。
  消除阻礙城鎮化發展體制障礙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報告提出,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改革試點,以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農村宅基地制度等方面改革探索為重點,根據試點地區城鎮化發展的需要,探索相關領域的綜合改革,努力消除阻礙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體制障礙。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提出,應堅持從國情出發、遵循規律、因勢利導,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
  國家發改委的報告提出,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城鎮化規劃和具體政策;編製跨省級行政區的重要城市群規劃,使其成為支撐全國經濟增長、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參與國際競爭合作的重要平臺。
  (原標題:發展規劃法草案正再次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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